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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使用问答

发布日期:2012-11-15 阅读:213 人次

按照常纺院内字[2008]18号《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我院己于2008年11月1日起实行“公务卡”报销,现就教师对“公务卡”使用中集中提出的几个问题回答如下:

1.“公务卡”与信用卡<贷记卡>相比较,可以免除哪些费用?

答:“公务卡”免收年费,境内本行同城溢缴款取现手续费,损坏换卡手续费和挂失手续费。

2.“公务卡”使用年限?

答: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在“公务卡”的正面标注,例:标注为”08/11”字样的,即说明该卡使用至2011年8月止,届时,无须本人提出更换申请,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会自动寄新卡给本人。

3. 本地或异地存款是否要支付手续费?

答: 本地或异地存款不需要支付手续费。

4. 何谓溢缴款?溢缴款取款时是否需要手续费?

答: 溢缴款是指持卡人主动存入卡内的款项或在财务处报销时转入本人卡内的款项超过全部应还款金额的部分。如果卡内有溢缴款,则先扣溢缴款,再扣信用额度。

溢缴款在本地同行取款时不需要手续费;但在异地取款时银行要向本人收取手续费,手续费按取款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限额是2-50元/笔,〈最低2元/笔,最高50元/笔〉。

5.“公务卡”是否能透支提取现金,最多能透支提取多少现金?

答:“公务卡”能够透支提取现金,累计透支提取的现金金额最多不可超过该卡核定信用额度的30%,每卡每日最多能透支提取现金2000元。

6. “公务卡”遗失、损坏后补办新卡是否要收费?补办时是否要定点办理?

答:“公务卡”遗失、损坏后补办新卡不需要收费,补办时只需用固定电话拨打800-820-0588或用手机拨打400-820-0588免费电话说明情况后,经建行信用卡部核实后会再寄一张新的“公务卡”给本人。

非常感谢全院教职工对公务卡结算使用工作的支持,对财务处工作的帮助和大力支持,让我们继续加强联系,共同将此项工作做得更好。

财 务 处

2008年11月13日